全國高級中學96學年度校長會議實施計畫

 

一、依據:依據教育部96年4月17日教中(二)第0960507358號函文辦理

 

二、目的:

  (一)針對教育政策之核心議題,藉由會議研討,溝通相關政策之推動與執行方式。

  (二)凝聚校長辦學之經驗,經由意見交流與分享,提升辦學績效。

  (三)邀請學者專家專題演講,透過知識分享,拓展教育視野。

 

三、辦理單位:

  (一)主辦單位:教育部

  (二)協辦單位:台北市、高雄市教育局

  (三)承辦學校:國立台中女中

  (四)協辦學校:立人高中、善化高中、台灣師大附中、明道高中、新民高中、台中一中、

         台中二中、溪湖高中、嶺東高中、明德女中、文華高中、宜寧高中

 

四、參加人員:

  (一)出席學校校長:

    1.全國公私立高級中學(含完全中學)

    2.中正國防預校、陸軍專科學校

  (二)邀請指導人員:教育部及台北市、高雄市兩市教育局長官

 

五、會議日期:中華民國96年8月20-21日(星期一和星期二)

 

六、報到時間:中華民國96年8月20日下午13:00

 

七、會議地點:國立台中女子高級中學(綜合大樓四樓)

    地址:403台中市自由路一段95號

    電話:(04)22205108轉122或112

 

八、會議程序:(如附件)

 

九、中心議題:

  (一)大會主題:適性發展、活力健康、優質校園

  (二)研討議題:

    1.如何營造活力校園,增進學生創造力以提升國家競爭力。

    2.如何舒緩學生壓力,引導學生適性發展以培育健全公民。

    3.如何發展學校特色,建構優質校園以形塑學生學習風格。

    4.如何因應教育政策之變革,凝聚師生共識以發展學校願景。

  (三)經驗分享主題:

    1.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經驗分享。

    2.校務基金辦理經驗分享。

    3.創意校園經驗分享。

 

十、研習時數:全程參與者,核給進修時數7小時。

 

十一、經費:辦理會議所需經費,由教育部編列之年度預算相關經費項下支應。

 

十二、本項會議期間供膳,但不供宿,參加人員往返之差旅費,請由服務單位依規定報支。